二、申請時間: 7月16日至9月14日工作日時間
三、申請地點:申請學生戶口所在縣(區(qū))教育局資助中心。
縣 區(qū) |
受理地址 |
受理辦公室 |
聯系電話 |
含山縣 |
含山縣政府11樓 |
含山縣教育局 辦公樓1129室 |
4330876 |
和 縣 |
和縣財苑大廈4樓 |
和縣教育局 資助中心辦公室 |
5515050 |
當涂縣 博望區(qū) |
太白路東段 當涂縣職教中心院內 |
當涂縣教育局 辦公樓305室 |
6729613 |
花山區(qū) |
竹園路2號 花山區(qū)政府大院內 |
花山區(qū)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辦公室 |
8886723 |
雨山區(qū) |
雨山區(qū)育才路1號 (原第六中學校內) |
雨山區(qū)教育局 103室 |
2350089 |
四、金額和期限:大學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貸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貸12000元,最長期限20年,讀書期間政府付息。
五、申貸程序:
(一)網上申請(或到縣區(qū)資助中心由經辦人協助申請)
1.首次貸款學生:學生登錄國家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網址:https:// sls.cdb.com.cn),注冊并提交貸款申請。網上申請后生成《國家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簡稱《申請表》),導出并打印。
2.續(xù)貸學生:學生登陸國家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提交續(xù)貸聲明,并提交貸款申請。網上申請后生成申請表,導出并打印。
(二)到相關部門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資格認定
首次貸款學生持《申請表》前往高中、村(居)委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確認家庭經濟困難狀況。經上述部門確認屬實的,在申請表“資格審查情況”欄相關位置填寫審查意見,加蓋公章,填寫日期,經辦人簽名并留聯系電話。
續(xù)貸學生、城鄉(xiāng)低保和建檔立卡家庭學生無需進行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認定。
(三)到縣(區(qū))教育局資助中心進行現場受理
1.首次貸款學生:學生本人和共同貸款人(父或母)一起到縣(區(qū))教育局資助中心辦理有關手續(xù)。
出示證件: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生為學生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提交材料: 學生本人簽字的經資格認定的《申請表》原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各一份。
2.續(xù)貸學生: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縣級資助中心即可辦理有關手續(xù)。
出示材料: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
提交: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
國家開發(fā)銀行助學貸款呼叫中心:95593 ; 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474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