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學校開展一切體育活動的目的,都是為了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fā)展,在體育活動過程中首先要高度重視學生的生命安全,要切實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立即開展一次學校體育工作中安全隱患的大檢查,認真落實近年來關于學校體育工作中涉及校園安全、師生生命健康的一系列法規(guī)和通知精神,要對學校體育活動場所、設施、器材進行全面檢查,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通知要求,城鎮(zhèn)學校的早操、跑步等體育活動要盡量安排在校園內進行,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體育活動。農村學校如確因體育場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園外開展體育活動的,可以組織在附近的安全場所內進行,應避開交通要道,選擇適宜的路線和場所,并周密計劃,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通知強調,學校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jīng)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事先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和支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學校對體育活動時間要合理安排,校內活動場地不足的,要采取錯開體育活動時間、開展不同形式的活動內容等措施,寄宿制學校要合理安排早操時間。學校要加強學生上學、下學交通安全的教育,切實增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jù)本通知要求立即制訂出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實施意見和措施,并將落實情況報教育部。
(教育部網(wǎng)站)